如果外国公司是独立的会计公司,并且在该外国公司中有个人收入,则该外国公司应申报并缴税。如果当地营业税结算由当地税务局开具发票,则外国税务局将要求在当地缴纳当地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总部支付。
1.在不同地方从事建筑和安装的单位(包括持有税务部门颁发的“工业和商业户外税收固定管理证书”的单位),原则上应在项目所在地预扣个人所得税经营。如果收入是在单位所在地支付的,并且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完整且准确的会计帐簿和会计凭证,则经税务机关批准,个人税可以在单位所在地预扣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否则,应当场收集。
第二,个人税由支付工资或其他收入的企业代扣代缴,不应由企业负担;如果企业承担个人税,则不允许扣除税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同时具有税法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收入的,应当计算并计征。单独计算。如果从《税法》第二条第一,第二和第三项中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入,则应将相同的收入合并计算和纳税。附:哪些收入专门指税法第二条第一,第二和第三项:1.工资收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合同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的收入;国税函[2005] 382号文件规定: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收入”的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提示:如果您从两个地方获得的收入都是工资收入,则应一起纳税。如果您不在另一所学校工作,而仅在临时讲课(兼职)上工作,则应计算临时工(兼职)所得的收入,并根据“劳动收入”分别纳税。并且按规定还应自行申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一)年度收入超过12万元; (2)从中国的两个或多个地点获得工资的人;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 (四)没有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