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直接的意义是,它将为企业节省大量税款。它可以为投资决策提供全面的参考。如果有一些投资项目,可以合理地避免巨额税收,投资价值将会增加。
“税收筹划”也称为“合理避税”。
意义:
1,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的有效选择,增强企业竞争力,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有利于递延所得税的好处。对企业做出正确的投资,生产和管理决策,并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这是有益的。减少或避免税收处罚对企业有利。
2.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国家税收。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实施。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增加国家外汇收入。有利于税收代理业的发展。
扩展:
1.税收筹划基础不稳造成的风险:
1.中小企业需要良好的税收筹划基本条件。税收筹划的基础是指企业管理决策水平和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企业会计和财务管理水平以及与税收有关的企业的完整性的基本条件。
2.如果中小型企业的管理决策水平不了解,关注甚至认为税收筹划是为了建立关系,寻找方法,发现漏洞并减少税收;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甚至公司都有逃税的历史。
3.违反税法等的记录很多,导致税收筹划基础极其不稳定。在此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极具风险。这是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中最重要的风险。
其次,税收政策变更带来的风险:
1.税收政策变更是指国家税收法规限制的不确定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必须始终相应地改变税收政策,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是不规范的或相对短期的。
2.税收筹划是预先计划。每个税收筹划都需要一个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成功的过程。同时,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则可以基于原始税收政策进行调整。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从法律方案变为非法方案,或从合理方案变为不合理方案,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第三,不规范的税收行政执法带来的风险:
1.税收筹划和避税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它是合法的并且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但实际上,这种合法性需要得到税收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因税收行政执法不当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
2.因为无论采用哪种税收,税法都在税收范围之内,并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只要税法没有明确行为,税务机关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确定是否为应税行为。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其他因素影响税收政策实施偏向的可能性。
3.结果是,企业的合法税收筹划行为可能会导致税收筹划方案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中的偏差而变成一纸空文,或因恶意避税或逃税而受到惩罚;或该企业明显违反税法。税收筹划无人看管,使企业对税收筹划有一种幻想,并为将来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埋下了隐患。
参考:搜狗百科-税收筹划(一种企业计划行为)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国际经济贸易往来的日益频繁以及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世界各国的税法越来越复杂,仅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就变得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专业的税务代理人和税务咨询机构应运而生。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和税务咨询公司已经开始和开发与税务筹划相关的咨询服务,这表明税务筹划正在变得越来越专业。
第三,企业在实际业务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1.融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的基础是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所有利益,并在众多纳税人的案例中选择最佳方案,以使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企业所得税是中国的主要税种。对于企业来说,它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计划讨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计划。
首先,从固定资产折旧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涉及三个问题: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期的估计以及净残值的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限总和法)。在这三种方法中,加速折旧方法可以使前期折旧更多,而在后期减少折旧。这样,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前期的应税收入将减少,后期企业的应税收入将增加,从而使企业少缴纳前期所得税。在后期支付更多的所得税,即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相当于获得了无息贷款;就工作量法而言,如果前期的工作量较大,则其效果与加速折旧法相似,并且还可以使企业在初期缴纳较少的所得税。多交所得税。因此,我们可以将折旧方法的选择用于税收筹划。国家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财政部针对部门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在商业实践中,对于符合金融系统要求并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快速技术进步的电子生产企业,造船工业企业,生产“主机”的机械公司,飞机制造企业和汽车制造业国民经济。财政部批准的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和其他特殊行业企业,机械设备应尽量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法。适用于乘用车,货车和专业车队的大型设备,如果他们前期工作量大,而后期工作量少,则应尽量利用工作量法,以达到早期少缴税,多缴税的目的。后期。确定折旧方法后,应首先估计折旧期间。
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有某些规定,但规定的期限是灵活的。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可以选择尽可能短的折旧年限,使企业在前一期间有较大的折旧,并获得递延所得税的收益。其次,净残值也应估算。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之前,应估计残值,并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残值的比例应在原值的5%以内,由企业确定;
由于特殊情况,如果需要调整残值的比例,则应将其报告给税务机关备案。因此,在税率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应尽量估计残值净额,以使企业的总折旧较大,而每个期间的折旧金额较大,这样企业在折旧期间支付较少的所得税。
2.从库存评估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包括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价格继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的方式可以减少公司期末存货的成本和当期销售商品的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和减免所得税;除此以外,价格继续下跌。使用先进先出法可以减少期末存货成本,增加当期销售商品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企业所得税(递延)的目的。 。当价格波动时,可以使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使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更加平衡,避免高估利润,并缴纳更多的所得税。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限制了LIFO方法的使用,即仅在企业使用存货的实物过程时才进行。与LIFO方法相同。后进先出方法用于确定发出或接收库存的成本。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在连续上涨的情况下,仅当企业使用的库存的物理过程与后进先出方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后进先出方法;否则,只能使用其他库存评估方法。当价格继续下跌时,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当价格波动时,企业最好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另一种特殊的库存是低价值的消耗品。其定价方法与普通库存不同。国家税法规定,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低价值易耗品可以分期扣除或摊销。一次性摊销是指在使用低价易耗品时一次性摊销其成本;摊销是在使用时摊销一部分成本,然后分期摊销剩余成本。我们可以看到,与摊销方法相比,一次性摊销的早期摊销成本较高,而以后的摊销成本则较低。结果,该公司少缴了早期税,却缴了更多的滞纳税,这相当于获得一笔款项。免息贷款。因此,企业可以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