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预缴个人所得税文件号-异地预缴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吗

提问时间:2020-05-0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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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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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证预交税款,在异地预交的个人所得税,怎么做账

弥补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是管理人员)

借款:行政费用收入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销售员的薪水)

借用:销售费用工资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车间人员的薪水

借:制造成本工资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建筑业外地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需要计提吗

在现场开具发票是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原因:这里的个人所得税不是对员工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而是对个体工商户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异地建筑行业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后,项目部门的员工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六条。1.完成会计核算。对于尚未建立会计账簿或者无法进行准确,完整会计核算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其项目规模,项目承包合同(协议)价格和项目竣工进度等情况确定。,核实其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并据此征税。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率,按照《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核算和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执行核定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收入,批准的征收范围和征收率如下:建筑安装行业:“ 1%”。因此,在为建筑和安装开具发票时,将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

异地建筑业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以后,项目部员工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此问题由建筑公司的行业特征决定。在一般的建筑公司中,许多项目被外包并分包给各个施工团队进行施工。有时,它们被多次分包。承包工程的施工队主要是农民工。因此,当地税务局难以承包劳务收入,因此实行“异地建筑业按地域性原则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承包商要求承包商支付项目付款,则需要向施工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开具发票以结清施工付款。资金和其他税款一并收取)。如果这些人是承包公司派遣的员工,则工资是承包方的责任,在其他地方开具发票时,他们不能在支付1%的个人所得税时代扣和支付,因为税务局无法区分您承包人还是承包人有偿;对于下一个施工方的发票,您可以完全输入项目成本(包括1%的个人所得税,您无需将其转移到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科目)。因此,不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您的部门负责分配员工的工资收入。如果超过3500元/月(扣除社会保障后),产生的个人税由发卡单位代扣代缴,即在计算工资表后,应从金额中扣除该金额,然后在报告当地税务局的税收类型时每月进行申报和支付。

建筑企业异地预缴个人所得税是这样账对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行业跨省和异地工程工人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公告,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在跨省工作期间收取个人工资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所得税,并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

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所在的税务机关不得对不同地点的建筑工人赚取的应税工资和薪水重复征税。

扩展配置文件:

在中华民国,中国对酬金和证券存款的利息收入征收所得税。

1950年7月,政府行政办公室发布的“税收管理实施指南”列出了对个人收入征税的类型,后来被称为“工资所得税”。但是,由于我国生产率低下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已经实行了低工资制度。尽管已经确定了税收,但从未征收过税。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同年12月14日,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只对外国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4]到目前为止,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建立。

1986年9月,为响应中国国内个人收入的巨大变化,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整税暂行条例》,规定统一征收对国民的个人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