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说法不正确。 2000元的起征点是“工资收入”,您的“薪酬收入”不适用。减免费用800元,税率20%,税率30%
王的应纳税额=(3200-800)* 20%*(1-30%)= 336元
稿件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收20%。薪酬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和应税金额减少30%的税率缴纳
因此,个人税=(2700-800)X20%X(1-30%)= 266元
作家A获得的报酬为4,000元人民币,应纳税=(4000-800)* 14%= 448元
B作家获得报酬4,500元,应纳税= 4500 4500 * 11%= 495元
国家规定,出版文章和出版书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1.稿酬不超过800元的,不予缴纳。2,稿件酬金高于00元但不超过4000元的,应缴纳800元以上税款的14%。3,稿费超过4000元的,按笔稿费的11%缴纳。最近,作者A和作者B分别出版了一本书。作者A获得报酬人民币4,000元,作者B获得报酬人民币4,500。
这是一个数学问题,与实际的税金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没有实际意义
《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
1.薪酬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并根据应缴税额减少30%
2.对于劳务收入,稿件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的,降低比例支出的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手稿的报酬是根据每个出版物和出版物的收入
因此,计算方法为:
应税收入= 6000 * 80%+(1000-800)+(1000-800)+(1000-800)+(2000-800)
= 4800 + 200 + 200 + 200 + 1200 = 6600
应缴个人所得税= 6600 * 20%* 70%= 9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