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国务院《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财政部门确定的个人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专项储蓄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应当另作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税字(1999)第267号进一步规定,应当按照国家或省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在银行的个人帐户中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1条(财税[2006] ] 10号)由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际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政府规定的缴费率或计量标准,可以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实际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税前扣除。
向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时,无需扣除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0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时,应将超出部分计入个人当前的工资和薪金中。所得,个人所得税是计算得出的。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 94号)第1条。已申请补充养老保险。
单位为个人雇员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办理保险程序时,应视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收入”项,并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获得实际收入,应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扩展配置文件:
中国目前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使用个人帐户累积模式。
(2)通常,只有企业支付费用,而个人雇员则不支付费用。
(4)累积的资金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而不能进行市场导向的投资。
(5)企业是自愿成立的,国家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