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应首先合并从多个地方获得的薪水和薪金收入以获得应纳税额,然后减去扣缴单位扣缴的税额,以计算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法详细说明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获得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请再次注意特殊附加税的扣除!
计算方法
应税收入=月收入-人民币5,000元(起点)-特别扣除(三项保险,一金等)-特别额外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特别税收减免如下,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详细税收减免;
子女的教育费用:纳税人的子女与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的费用按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标准费率扣除。
继续教育: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应按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支出。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应扣减纳税人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固定费用为3600元。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一起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其本人或他的配偶购买中国的住房。当年按标准固定金额每月1000元扣除,最高扣除期限为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Support养费:应按照以下标准扣除纳税人为抚养一名或多名受抚养人而支付的抚养费:
(一)纳税人是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其子女及其兄弟姊妹分担扣除额,每月为2000元,每个人分担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它可以由家属共享或通过协议共享,也可以由家属指定。同意或指定分配的人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并且指定的分配优先于协议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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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这个问题: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如下:第二条个人所得税应按下列个人所得缴纳:
1.工资和薪金收入;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收入;
五,稿酬;
六。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七。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十。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这11个税项具有不同的成本扣除标准,超出成本扣除标准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1.工资和薪金收入的差额是从每月支出3500元中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企事业单位的承包业务和租赁业务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在扣除必要的支出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4.对于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人民币的,减收800元人民币;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收第二十笔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收入,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财产转让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每种收入的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个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收入的一部分。
对于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中国赚取工资和薪水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住所但在中国境外赚取工资和薪水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生活水平和汇率变动决定了额外的扣除额。国务院规定了适用附加扣除额的范围和标准。
作为两个扣缴义务人,两个工资分配单位应每月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从两地领取工资的,应当依照规定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申报税收时,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扣除预扣税。具体分析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年修订)第9条第2款,“应按月缴纳工资薪金税,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付款,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修订)第36条规定:“如果纳税人从中国的两个或多个地点获得工资或薪水, ,他应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纳税申报。 ”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和纳税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077号,第3条,第4条规定:“纳税人应来自两个或两个地方可以选择从工资和薪金中获得的上述收入,并将其固定在一个地区的税务机关之一;如果收入是从国外获得的,则要求更改纳税申报地点的纳税人必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
4.“纳税人申报税款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国内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扩展配置文件:
1.税收内容:薪金,薪金收入:薪金,薪金收入是指个人为受雇或受雇而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补贴。或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也就是说,只要个人获得的收入与就业或就业相关,无论其单位的资本支出渠道如何,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应税对象。
2.收款管理: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收款方法基于来源预扣以及自我声明和使用,重点是来源预扣。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每月征收和年度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收入,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收入以及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应按年纳税,其他收入应课税每月征费。
3.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每月五种收入的保险和一个黄金起点-根据法律确定的其他扣除额-特别的额外扣除额)*适用税率的快速计算扣除额
注: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的征税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新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薪金所得将从月收入中扣除5000元以及法律规定的特殊扣除和其他扣除额。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按每月转换后的月度所得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不扣除其他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