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薪金和工资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就业或从就业获得的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计提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计提数月的奖金;如果是全年一次性红利,则按照取得全年一次性红利的有关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