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税费个人所得税有余额吗-应缴税费中个人所得税为负数

提问时间:2020-05-0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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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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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为负数是什么意思

应付税款为负数表示多付了税款,或者未计提税款。当期的进项增值税额也可能大于销项税额,以形成保留税额。

应付税款,是指企业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采用一定的税收计算方法,根据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

应付税款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和建筑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辆和船舶税,教育费附加,企业依法支付矿产资源费。企业支付给国家的补偿费和其他税费,以及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应通过“应纳税费”科目核算。

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农田占用税和车辆购置税无需预期要缴税,也无需通过“应税费用”帐户进行核算,并应从“银行存款”中扣除”和其他实际支付的主题。

应交税金的余额怎么成负数了啊?

负数通常称为借方余额。是扣除税额。这意味着它可以用于扣除。它被保留以在下个月扣除。它可以扣除下个月的应纳税额。

通俗地说,正数通常是功劳余额。这意味着付款。借方可以理解为相反。

应付税款是公司应缴纳的各种税款,例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个人所得税。 。

企业应在一定时间内获得营业收入并实现利润。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当按规定向国家缴纳各种税款。这些税款应暂时暂缴在企业中,形成负债。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税款”项反映了公司尚未支付的税款(如果是借方余额,则是公司已经支付或尚未扣除的税款)。(如果余额在信贷方,则意味着企业的销项税额大于其进项税额)。需要指出的是,企业不需要缴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其他税项不包括在本项中。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变更:应付税款,其他应付帐款科目被取消,并由“应付税款”代替。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可能为负吗?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理论值将为负,但在实际操作中,未超过阈值的个人所得税将按照零税率计算并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州;特别额外扣除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实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13条》,第6条第1款第1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付款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递延税项的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国务院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依法确定的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应限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扣除未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完成,则不得在以后年度结转。

第14条《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1款,第2项,第4项和第6项每次应根据以下方法确定:

(1)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为一次性收入,且一次获得;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是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一旦。

(2)财产租赁收入应以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为基础。

(3)利息,股利和股利的收益应在支付利息,股利和股利后支付一次。

(4)意外收入是每笔收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