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如果您的公司在费用中不包括税,则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无需计税的调整:
借:行政费用-工资
贷款: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随便绑。
金额太小,建议直接计算收入,将其计为营业外收入,然后重新计算并将其退还给员工,但这是太多的工作。如果重新计算雇员的报酬,则不能将其计入当期工资收入。了解一点,首先转移到其他应付款,然后将其他应付款转给员工
个人所得税根据实际支付时间缴纳。即使在当月缴税,也要支付当月的工资。
例如,9月份的薪金要到10月份才支付,并且根据10月份的税款申报。9月不计算个人所得税。
10月的个人税应在11月15日之前宣布并缴纳。
因此,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应为贷方余额。如果9月份未支付工资,则应支付税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相等
应付个人所得税由贷方余额支持,表明存在未付的预扣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执行条例的规定向职工缴纳工资时,在扣除个人承担的各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超过免征额3500元以上。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根据不同等级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每个月底,根据人力资源部门批准的薪水标准,所有人员的薪水线均收集并分配到不同的生产和经营对象中,这些对象分别包含在“生产成本或制造成本”中。费用”(生产车间),“行政费用”(行政部门),“销售费用”(销售部门),在下个月发布时,扣除相关扣除项目,例如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以及预扣和付款个人所得税。
集体分配工资时:zd
借款: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
贷款:应付给员工
借款:行政费用
借:销售费用
支付薪水时: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其他应付款-个人承担五险一金
应付税款-预扣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或现金)-实际工资部分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款:预扣税款和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