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
一次领取劳动报酬的个人,如果应税收入超过20,000-50,000,应根据税法计算应纳税额,然后按应税额征收50%。做。
一旦劳动报酬收入异常高,就需要额外征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4款规定:
第四,劳务收入应按比例税率缴纳20%的税率。一次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11条规定:
税法的其他部分没有其他征收要求。因此,只有一次收入异常高,除了劳务收入外还必须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应税项目中,奖金的收取是劳动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是个人收入调整税的征税对象之一。它是独立从事设计,安装,制图,医疗,会计,法律,咨询,演讲,提交,翻译,书画,雕塑,电影,戏剧,音乐,舞蹈,杂技,曲艺,体育,技术的个人的收入服务和其他服务。
1.劳动报酬收入是指独立从事各种非劳动劳动服务的个人获得的收入。适用的比例税率为20%。如果劳务报酬的收入异常高,则可能会收取奖金。
劳务收入的应税收入为:每笔劳务收入减去收入的20%。
具体来说:如果一次获得劳动报酬的收入,而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则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额外征收50%;超过5万元的,另处10%的税。
扩展数据
劳动报酬中的特殊项目
1.来自个人董事职务的董事酬金收入
根据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1)内部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受雇于公司并受雇于公司。他受雇的报酬是“薪水,工资”。
(2)外部董事是指未受公司聘用或未受雇于公司的董事,而从董事的酬金中获得的收入为劳动报酬的收入。
2.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并从《个人所得税法》中取得应税所得的在校学生,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从2004年1月20日开始,在商品营销活动中,公司和单位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访问等名义组织具有出色营销业绩的非雇员,以组织旅游活动和旅行免费旅行费用。针对个人的营销奖励(包括有形,有价证券等),
根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将其用作营销人员当前劳动收入的收入,并应从“劳动报酬收入”中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应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4.非全日制工作获得的个人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参加由非就业单位组织的表演的演员的报酬应根据“劳务报酬”项目计算和支付;“项目税是按月计算的。
演员获得的报酬必须规定移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和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