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应付工资减去社会保障公积金和其他税前扣除项目计算的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个人工资的一部分,但实际上并未支付给个人,而是由公司代扣并支付给税务局。实际的承担者是个人,并且属于该人的应付工资。
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既不是应付金额也不是实际应付金额。它应为个人工资和薪金收入(可以理解为应付金额)的100%减去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例如,根据国家法规)预扣社会保险)。
在这种情况下,如房东所说,应在扣除请假扣除作为应有的金额后进行确认,因为回酬扣除是工资的正常扣除,也就是说此人不应该寄给他1600,因为他本月要请假。减去30后,工资收入为1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