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应付职工工资中扣除的个人所得税,是指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除的,超过3500元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250
贷款:应纳税款-个人税2
其他应付款保险(个人部分)15
其他应付款-应急基金(个人部分)16
银行存款(薪金)217
交税
借:应纳税额-个人税2
贷款:银行存款2
保险公积金相同
借款:行政费用保险(公司的一部分)
贷款:银行存款
这里,使用两个示例来回答这个问题。
示例1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使用税率为17%
在这方面,我之前的问题是:应纳税额应以贷方未付的税款支付,而雇员应收借款人的薪金则表示已支付了税款。这是矛盾吗?
实际上,这里只需要了解“预扣和预扣”的含义,它只是从“应付员工薪金”中扣除而未支付。个人所得税贷款:银行存款
还有另一种类型的问题特别有趣
有一些“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可以区分公司是代扣代缴还是向您付款,还是让您自己付款。
例如,如果一家企业代扣代缴您的“社会保险费”,则为: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其他应收款
如果是你,那是
贷款:其他应付款
应在个人应纳税帐户下收集和核算个人税,而不应在个人薪资帐户中进行核算。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
1.应计工资
借款:费用费用帐户XXX
贷款:员工应付工资XXX
其次,支付工资和预扣税
借款:员工应付薪金XXX
贷款:应交税金和个人税7.4
贷款:现金XXX-7.4
第三,交税
借款:税收和个人税收7.4
贷款:银行存款(或现金)7.4
您的错误在于:
1.不代扣代缴税款,以构成对税务局的责任(应缴信贷税)
2.您已在应付员工薪金中建立了税务明细帐户,并记录在借方中(不是预扣税)
3.您以现金支付的工资金额不知道与应付工资是否一致。如果它们一致,则表示您已全额支付薪水,并且不预扣7.4税。7.4 = XXXX)
无论如何,首先,您必须刷新上面的条目,然后按正确的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