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以下11个项目:
(1)工资收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5)稿酬;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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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005年从一家证券公司购买了为期五年的铁路建设债券。当我收到2010年到期的本金和利息时,我发现我已经扣除了五年的个人所得税。我想问一下,债券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专业答案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第7款,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拥有债务和股本的个人获得的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除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利息外,个人获得的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利息,还应按照适用的收入税率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获得的铁路建设债券利息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因此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财务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和金融账户信息。
教育,卫生,医疗安全,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共安全,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继续教育,重大疾病医疗和住房特别额外的扣除信息,包括贷款利息,房屋租金,老人抚养费等。
如果某人转让房地产,则税务机关应根据房地产注册和其他相关信息来核实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登记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登记时,应当检查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个人转让股权进行变更登记的,市场实体登记机关应当审查与股权交易有关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有关部门应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本法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奖励或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