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公司为您支付的,老实说,两者之间没有太大区别。
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 2016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数据》,深圳市2016年非私营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57元,至在职员工的平均月薪为7,480元(四舍五入)。
据此,自2017年7月1日(征税期)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进行了以下调整: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收关于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 10号文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过职工本人平均月工资的12%。在此范围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从个人应税所得中扣除。单位和职工存放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22440元(7480元×3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被纳入个人当前的工资和工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 103号),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支付部分不超过我所支付工资的税基的4%的部分将从个人的当期应纳税收入中暂时扣除。其中,工资税基数不得超过22440元(7480元x 3倍),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计入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是保证金还是福利”,“同一城市的不同公积金存款可以达到141倍”,“住房公积金不能让既得利益再次受益”,“公积金成为税收” “住房公积金行业之间的最大区别是超过30倍,并且被指控帮助了富人,而不是穷人。”最近,许多网民和专家“炮轰”住房公积金制度,以进一步造成不公平的社会分配。当前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确实存在一些不公平之处,但主要不是“高收入者有更多机会享受低息贷款。”这仅仅是表面上的不公正。真正的不公正之处在于,高收入者享受着高额的财政补贴,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与之不符,这违背了公共资源分配的基本原则。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政策,住房公积金的存款达到两个“上限红线”可免税:一,比例红线:单位和个人应不超过上一年雇员本人的月平均水平。在薪水的12%以内,实际存入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个人的应税收入中扣除。第二条是红线基准:单位和个人雇员存入的住房公积金的平均月薪不得超过该雇员所在工作区所在地区的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