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施工开票个人所得税文件-异地施工扣缴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4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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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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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施工,外地开票缴纳完税,必需要回当地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跨省异地施工单位怎么扣缴工程作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不同地方的省际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经营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详细扣减已缴纳的工程经营人员的全部预扣工资和薪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不得批准所有预提详细申报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行业跨省和异地工程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编号: (2015年第52号)

到异地施工的工程税务局为什么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第11条规定:“从事建筑业的单位其他地方的安装和安装行业工程业务应位于工程业务所在地预扣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收入分配在单位所在地,并且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完整且准确的会计帐簿和会计凭证,则可以在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扣留个人税。 ”

在实施过程中,各地分别制定了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例如《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湖南省税务局(长地税〔2003〕[没有。 [第27条]第4条规定:“从事建筑安装的建筑安装企业,个人和所有人以及所有建筑和安装项目,对财务系统不健全,会计不准确,不能忠实地进行各种形式的合同承包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将对项目总收入征收全部个人所得税,对项目总收入征收2%的个人所得税。 “宿迁市地方税务局也有规定。在宿迁市从事建筑安装工作的发票申请人在开具发票时将按1%收费。征收额外的个人所得税。年底进行纳税和清算。但是,开票申请者可以证明财务制度健全,或者可以提供开票申请者(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司雇员,项目收入和成本包括在公司的会计中,并且证明项目收入属于企业公司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外地建筑企业涉及的上述个人所得税问题,应按照当地规定执行。关于建筑业企业停业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纳税地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第一条。 )指出:“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所或者如果要在县(区)外建造经营管理场所(以下简称场所),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签发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经营场所”)。称为出站操作证书)。税务机关应当共同征收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将由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的建筑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本地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