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是一种核实税收征管的方法,它是税务机关根据某些标准,程序和方法以及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预先批准的。实际金额是根据预先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
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的。
例如,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中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是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费用后,费用和亏损后的余额为税收入金额。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适用。
但是,由于个体工商户通常不开设帐户,因此通常无法运营。因此,他们不得不批准征收。
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征税率*收入
(一)个人收入是否全部计入适用收入范围;
也就是说,该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所有报酬,包括现金和实物,是否都包括在总收入中;它们是否包括工资和薪金,奖金,年终工资增长和就业以外的津贴相关其他收入。
2.适用的年终奖金的计算是否正确;
尽管年终奖金已包括在适用范围内,但计算方法却有所不同,这将导致存在未缴纳个人税款的风险,这也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例如,是否需要在一年中的每个月均匀地共享它,或者是否需要共享它,并且在实践中应分开对待。
3.个别纳税申报表的数量是否与实际为收入支付的所有人员一致。
根据《个人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 205号),“所有雇员的所有税款减免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有: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的部队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健康,体育,环保等个人所得税。
2.建立乡(含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章程或类似的组织,并奖励那些因勇气而出现的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奖金或奖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具有利息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四,国务院《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征收实施办法》第5条规定:“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和其他特别储蓄存款或储蓄专项资金存款的利息。由财务部门确定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财税字(1999)267号文进一步规定,应当按照国家或省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它在银行的个人帐户中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第180号文件还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专用存款账户并享受优惠利率存款,由此产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是指国家颁布的专门法律,对那些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人,一般不指其他补贴)国务院批准,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免税补贴和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院士免税额和院士免税额),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事件或原因而给雇员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的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应按规定代扣其福利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用工会基金支付给雇员的临时艰苦生活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以下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用范围,应将其收入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
①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资金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
②通过福利费和工会基金向单位雇员支付的补贴和津贴的每份;
③个人购买的汽车,住房,计算机等单位的购买不是临时生活困难的补贴。
7.养老金和救济金(指民政部门向个人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事人员的过境费和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离职和离职费(是指个人符合《国务院退休和退休暂行办法》规定的离职条件。辞职”,并接受《办法》规定的标准费用,退休金,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1.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规定,免税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支付给指定金融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当地政府,并且不包括在个人的当前薪水中。1.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当期工资收入和个人所得税。 。个人收到最初提供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后,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根据国税发〔1999〕43号的规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下岗工人及其自纳税登记之日起的自营职业收入和劳务收入。证书(三)从事独立劳动的个人,自持有下岗证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审核符合要求,则可以继续豁免1-2年。
14.根据国税函发〔1997〕087号的规定,征地单位在征地过程中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个人收入。税。
1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并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对所得损害不征税。受害人依法。
16.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下列非工资性收入的收入,例如补贴,法律补贴或不属于纳税人的物品,自己的工资,不征税:①独生子女女性补贴; ②公务员薪酬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补贴。 ③育儿补贴; ④旅费津贴,伙食补助金1.如果您在郊区工作而不能在工作场所工作或返回晚餐,而您确实需要外出就餐,则根据实际漏餐数,将按照规定的标准向您收取错误的餐费) 。
17.根据财税字(1998)第061号的规定,个人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中获得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8.根据国税发(1994)127号和财税字(1998)012号的规定,购买社会福利奖品的个人捐赠彩票和体育彩票。个人所得税免征,超过一万元的,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9.根据(94)财税字第020号规定,下列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①个人举报和协调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纳税程序,按规定代扣代缴手续费; ③个人收入超过5年的转移和唯一的家庭起居室收入; ④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但由于工作需要,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称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视为退休工资和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十岁。根据《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为鼓励个人购买住房,纳税人出售自己的房屋,并计划在出售现有房屋后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回房屋。根据购置房屋的价值,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应缴纳的现行住房个人所得税。具体措施有:
①出售现房的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进行所有权转让程序之前,以缴税保证金的形式支付给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税务机关应正式向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款收据》,并存入专户。
②如果个人在出售当前房屋后的一年内购买了新房屋,则将根据所购房屋的数量退还相应的税款押金。如果房屋购买金额大于或等于原始房屋销售(如果原始房屋是购买的公有房屋,则应从已付给财务部门或原始房屋的收入中扣除原始房屋销售金额产权单位,下同),退还押金;少于原房屋销售量的,按已购买房屋在原房屋销售中所占比例退还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支付给国库。
③如果个人在出售当前房屋后的一年内没有回购房屋,则所有已缴纳的税金都将用作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库房。
④申请退还保证金时,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销售,购买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税收保证金只能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确认后才能处理。退款程序。
⑤在行政区域内买卖房屋并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应向负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21.根据国税发〔1999〕125号的规定,科学研究机构(指根据中办办发〔1997〕326号的规定设立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审批机构。 ),大学(指专职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技术学院和技术学院)以股份或投资比例和其他形式的股权形式将其职位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科学技术人员(在研究机构和大专院校的正规员工)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后,暂时不会征收个人所得税。奖励单位或者获奖者应当按照《关于使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股票投资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发发字〔1997〕326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部门。《发行条例》>《实施办法》(国发发字〔1998〕171号)《投资者股票高新技术成果的认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企业登记手续以及工商登记的手续。行政机关评估报告和评估机构技术成果的确认。不提供上述信息的,不得享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优胜者按出资比例分得红利时,对其所得的“利息,红利,红利收入”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奖者的权益和出资比例应按“财产转让收入”的应纳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的原始值为零。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经批准可能会减免个人所得税。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①残疾人,寡妇和烈士的收入;
②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③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免。国税函(1999)32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丧偶者和烈士的收入仅限于劳动收入。具体收入项目为:工资,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收入;向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报酬收入;薪酬草案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稿件的报酬可根据应纳税额减少30%。
第二十四条,是否对个人从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村信用社获得的利息或股息和红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应向政府报告,由税务机关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十五。根据(80)财税外字第196号规定,下列从海外进口的外汇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①来自海外交易所的华侨进入海外华侨汇款以养家。 ②继承从国外转移的外国遗产的外汇; ③取回美国冻结资金汇出的外汇。
第二十七条,根据(94)财税字020号,国税函发(1996)417号,国税发(197)054号等文件,下列外国人员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外国人以非现金或免税形式获得的合理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和洗衣费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纳税人应在获得上述补贴的次月的下个月进行工资和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税款。首次或上述补贴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发生变化凭证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以确认免税。至于搬迁费,纳税人应提供有效证件,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合理部分应免征税款。
②外国人按照合理标准获得的外国旅行补贴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此类补贴,纳税人应提供差旅费,住宿费凭证或相关计划,以供公司安排商务旅行,主管税务机关应确认免税。
③外国个人获得的家庭访问费,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等,经地方税务部门批准为合理部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家庭探望费,纳税人应提供家庭探望的交通费用凭证(复印件),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并为家庭探望的实际次数和合理的付款标准提供免税。对于语言培训费和儿童教育费,纳税人应提供在中国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时限证明材料,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并通过在中国与中国的儿童教育。语言培训费和儿童教育费以及免税的补贴将给予合理的金额。
④外国人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和红利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⑤符合国家规定的薪水收入和外国专家的薪水收入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
答:根据世界银行的特别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指派来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的薪水收入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遣”,是指世界银行与专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或与专家用人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指定专家为相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由世界银行支付专家的薪水和薪水。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提供与世界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以及由世界银行支付和负担其工资和薪金收入的证明。
B.联合国直接派遣的专家在中国工作的薪金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所谓“直接派遣”,是指联合国组织与专家之间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或与专家用人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指定专家为相关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联合国组织支付外国专家的薪水和薪水。联合国组织是指联合国的有关组织,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技术合作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教科文组织等外国专家在办理免税程序时,应提供证明与联合国组织签订的有关合同以及他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由联合国组织支付和负担。
C.在中国从事联合国援助项目的专家的薪金和工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D.援助国派往中国,专门为该国的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的工资和薪金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E.两国政府签署文化交流计划后两年内来到中国的文化和教育专家。如果他们的工资由国家负担,他们的工资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F.来中国工作的专家是根据中国的大学国际交换计划工作的,这些国家的工资由国家负担,他们的工资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G.通过非政府科研协议来中国工作的专家,其工资和薪金由国家政府负担,应暂时免征其工资和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28.根据规定,持有B股或海外股票(包括H股)的外国个人暂时免于发行B股或海外股票的中国企业所获得的股息(股息)。征收个人所得税。
29,Guo Shui Han(2002)第1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某些业务问题的批准”规定:计算从个人出租物业获得的物业租赁收入时并支付给个人所得税办公室,应扣除以下费用:
①财产租赁期间支付的税费;
②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
③税法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