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
第三,由总公司设立的项目部。
个人薪金中部分纳税额3500元以上:不超过1500元的3%;
全国的比例是相同的,天津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