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的范围是各种收入,例如工资和薪金。从理论上讲,特殊岗位补贴要缴纳个人税。
根据国税水发[1995] 007号文件,国务院于1994年1月28日发布的《中华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依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是指国务院给予的政府特殊津贴以及国务院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和津贴。 ”津贴。至于贵公司信函中列出的地区差异和各种补贴和津贴,国务院没有明确免税,因此应从工资收入中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