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5%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12条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收取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从目前的20%降低至5%。
根据1999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方法,中国将从1999年11月1日起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过去的八年中,从储蓄存款中收回利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对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整个人收入和增加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前,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发生了新变化。投资增长迅速,价格指数有所提高,个人储蓄存款收入相对减少,减少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个人储蓄存款。收入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