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同时具有税法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收入的,应当计算并计征。单独计算。如果从《税法》第二条第一,第二和第三项中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入,则应将相同的收入合并计算和纳税。附:哪些收入专门指税法第二条第一,第二和第三项:1.工资收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合同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的收入;国税函[2005] 382号文件规定: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收入”的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提示:如果您从两个地方获得的收入都是工资收入,则应一起纳税。如果您不在另一所学校工作,而仅在临时讲课(兼职)上工作,则应计算临时工(兼职)所得的收入,并根据“劳动收入”分别纳税。并且按规定还应自行申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一)年度收入超过12万元; (2)从中国的两个或多个地点获得工资的人;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 (四)没有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1.建筑业各地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2.个人所得税税率是个人所得税金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比。个人所得税税率由国家/地区的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并根据个人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的义务。
3.薪salary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薪金收入-“五险一金”-扣除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4.税收起征点为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纳税=整个月的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实际工资=应付工资-四付税。
整个月的应税收入金额=(应支付的薪水-四金)-5000
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是按照5,000元/月的征收标准计算的
扩展数据
税收内容
收入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个人因任用或受雇而获得的任用或雇用有关的其他收入。也就是说,只要个人获得的收入与就业或就业相关,无论其单位的资本支出渠道如何,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应税对象。
税收对象
1,法律对象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居住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和香港人。孔来自澳大利亚和台湾的同胞。
2.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人是居民纳税人,应承担无限征税的责任,即,他应依法向个人支付在国内外获得的收入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