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
在下列情况之一下获得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
您可以要求您的单位向税务局申请救济!
问]残疾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案】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降低残疾人,孤儿和烈士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京财税〔2006〕947号): “一世。县,县以上民政部门,烈士,孤儿和残疾人凭有效证明或者残联取得的下列收入,可以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来自工资和薪金的个人收入;劳务收入;汇票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及应纳税额的50%个人所得税。
(2)从事独立生产和经营的个人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中取得的收入,应按应纳税额的100%减征个人所得税。
(3)如果从个体的生产和经营中获得的个体工商户的收入需要在生产和经营中雇用雇员,那么,如果残疾雇员的比例超过30%,则该个体应减少应税金额的100%所得税
持有残疾人证的个人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减税额由地方政府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对个人所得税可以征收以下情况之一。具体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记录: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人。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况,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备案。
扩展配置文件:
《山东省减免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规定,残疾人,孤儿和老人以及烈士的劳动收入和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依照税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
第3条残疾人是指经民政和残疾人联合会评估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士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士证书”的残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警察”拥有有效残疾人证的个人,例如“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残疾人机构工作人员证书”,“因战争相关的残疾人而获得的残疾人证书”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残障人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