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没有必要。无需节省5亿。。嘿。。但。。请记住在年底申报个人所得税。。。注意到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收入征收的,与银行的存款金额没有直接关系。如果存款是个人收入,则无论应申报多少,如果存款不是个人收入或已经纳税的收入,则不涉及个人所得税。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误解。税务局是税务局,而不是银行。
个人所得税在获得收入时扣除,与银行存款无关;
个人所得税是法律准则的总称,该法律准则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过程中收税机构与自然人(学位居民,非居民)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储蓄利息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32号):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经批准国务院存款利息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1999年10月31日之前产生的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产生的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的储蓄存款利息收入,按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包括10月9日)之后出生利息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