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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应税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津贴; (2)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执行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品补贴; (3)育儿补助(4)旅费津贴和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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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高级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津贴和津贴。
2.退休人员的薪水
包括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预防措施:
1.除按规定收取退休工资或退休金外,从原单位获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事务,应在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缴纳税款;
2.申请退休时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不是免税的退休工资收入,应征收个人税;
3.退休人员从再就业中获得的收入应在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标准后征税。
3.延长单位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的工资,补贴等
高级专家是指享受国家规定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专家,学者和院士。
1.对于从劳资关系所在地的单位获得的高级专家,该单位按照有关国际规定向雇员统一支付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税
2.除上述收入外,高级专家还必须为各种收入缴税,例如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以及从劳资关系以外的地方获得的报酬位于。
4.个人福利费
不免税的个人福利: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的福利费,各种补贴和以工会资金支付给个人的补贴;
2.所有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基金中支付给单位雇员的补贴;
3.对于个人购买的汽车,房屋,计算机等单位购买的产品,不是临时生活困难的补贴。
五,独生子女津贴和育儿津贴
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计入工资,薪金并缴纳个人税。
六。差旅津贴
旅行费用津贴不是一种工资或薪金性质的补贴或津贴,也不是纳税人从其工资或薪金中获得的收入,也无需征税。
7.误喂津贴
根据财务部门的规定,由于实际业务错误而在城市和郊区因工作而无法工作或不能回去吃饭的人确实需要外出就餐的个人,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误餐费用。请注意,某些单位以餐误补贴的名义给予员工的补贴和津贴应纳入当月的工资和应税收入。
8.公务用车和通讯系统改革获得的个人商务车和通讯补贴收入II
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官方费用后,这部分收入将从按工资和薪金项目计算的税额中扣除。
9.上市公司的股利
1.如果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有超过1年,则股息股息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2.如果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且少于1年(包括1年),则全部股息将暂时减少50%。剩余的50%以20%的税率征税。
十,五种保险和一金
1.实际按规定比例交付的个人免征个人税。实际按规定比例交付的个人可以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
2.实际已支付前一年雇员平均月薪12%以内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从该人的应税收入中扣除。
3.女雇员依法获得的生育津贴或其他津贴和生育保险补贴免税。
十一,军人调动费,遣散费
1.不属于个人的免税项目或补贴和津贴
包括政府特殊津贴,福利津贴,配偶离职津贴,对没有工作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补贴,仅子女的军事医疗费用,育儿津贴,军方以上干部的公共服务费用以及军事食品津贴餐饮。
2.没有税收补贴和补贴
包括军事职业津贴,由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津贴,专业津贴,基层军官津贴和食品津贴。
12.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工资和薪水
十三,公务员薪金制度的实施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补贴的补贴。
14.个人因与雇主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条件:收入低于上一年当地雇员平均工资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税;
超额部分可被视为一次获得数月的工资收入,并且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
15.从破产企业获得的安置房收入
16.以低价出售单位员工的住房
17.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1.在年金支付链接中,单位按照规定为员工支付年金,当个人账户中包括个人时,个人不缴纳个人税;
2.个人按年金支付的年金部分应从当期个人应税收入中暂时扣除,但不得超过我薪金税基的4% 。
3.在年金基金的投资环境中,当收入分配包括在个人账户中时,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在年金支付过程中,要征税。
18.个人捐赠
注意:捐赠金额中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
19.特殊派对费用
个人党员通过党组织为抗震救灾支付“特殊党费”,可在扣除个人所得税之前扣除。
二十岁,来自海洋运输人员的薪水收入
海洋运输机组人员的月薪和工资收入统一扣除3500元,允许额外扣除1300元,即总扣除费为4800元。
21.其他扣除额
是指纳税人获得的工资和薪金收入,每月扣除额为3500元,扣除额为1300元。范围限于:
1.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在华外国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员;
2.在中国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外国专家;
3.在中国有住所2并在中国境外工作或受雇以获取工资的个人;
4.其他。
以下21项收入可以免税:
1.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国家统一发放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和高级院士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行国务院规定免征其他补贴和个人所得税免税额。
2.退休人员的收入和薪金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7款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结算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统一规定。其中:除按规定领取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还应从扣除标准中扣除从原单位取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应税项目为“工资和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前退休收入补助,提前退休一次性获得补助收入,退休工资收入免征免税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到“工资,薪金收入”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计算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征收税款的批复》,离退休人员在岗位上取得的收入应按有关标准扣除。个人所得税扣除额。“薪金和工资收入”的应税项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
3.高级专家从其单位延长退休年龄时获得的工资,补贴等: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但由于工作需要而确实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津贴专家,学者和院士,其在延长退休期内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被视为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从劳资关系所在地的单位取得的高级专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除上述第1项所述的收入以外的各种用途的补贴收入,以及劳务,人员所在单位以外地方的高级专家收取的各种费用,如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和报酬关系的定位,是依法计算的征收个人所得税。
4.个人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保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是指某些特定事件或者给纳税人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困难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从福利金或者留存的资金中向纳税人支付临时生活补助费。其中包括:超出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的福利费,以工会基金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和补助;从工头费和工会资金中支付给单位员工的每个人的补贴,补贴;为个人购买的单位,例如汽车,住房,计算机和其他不是生活困难的临时补贴的支出;不含在免税福利费的范围内,应计算个人所得税。一个
5.仅儿童津贴,育儿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个人只能按照规定的标准获得一胎补贴和育儿补贴。征收所得税。但是,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计入工资。独生子女津贴和育儿津贴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当地法规制定的。一个
6.差旅费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征收规定》的公告,“旅行费用津贴”不是对工资,薪金或收入项目性质的补贴或津贴。纳税人自己该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现行的差旅费支付标准没有统一的国家规定,因此在实施中,各地税务机关对差旅费补贴有不同的税收待遇,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企业发放的差旅费补贴不得超过派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能够证明企业自行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费补贴标准能够满足企业的实际业务需求,则实际在该标准范围内支付差旅人员工资允许在税前扣除旅行费用津贴;纳税人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差旅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所在单位没有有关规定的,按照地方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津贴标准执行。 ;对“工资和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个
7.误食津贴: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个人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补偿收入,退休金,安置费和其他收入,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应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补贴)。终止与雇主的劳资关系费用),其收入低于本地雇员上一年平均工资的三倍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出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劳动合同解除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它可以看作是一次获取几个月的工资和薪水收入,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平均法: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该企业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并以其商数作为该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中个人的工作年限是根据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超过12年的是按12年计算的。个人获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支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费用在根据一次性补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如果个人在劳动合同终止后重新就业并受雇,则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将不再与再就业,工资,薪金收入相结合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
15.从破产企业获得的安置费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除劳资关系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和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偿收入问题的通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宣告破产。国家法律,企业的雇员从破产企业获得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16.以低价出售单位员工的住房:
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低价向职工出售单位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正在改革住房制度在此期间,以住房改革的价格向县或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售了公共住房。住房改革成本与雇员支付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17.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在年金支付链接中,根据相关国家政策向员工支付单位的公司年金或职业年金的支付,当存入个人帐户时,个人暂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个人支付年金的部分,不超过我的薪金税基的4%的部分,暂时从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中,当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经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年金收据链接中,个人符合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收到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
18.个人捐赠: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4条:个人将收入捐赠给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这意味着个人将其收入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转移给教育以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以及贫困地区的捐款。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特殊捐赠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地震灾区个人捐赠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个人可以统一或直接通过政府机构向灾区捐赠。代扣代缴单位建立赢利性组织。或非营利组织颁发捐赠证书,扣缴单位记录的个人捐赠清单等,允许扣缴单位扣留或扣留其他人根据个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确定。一个
19.“特殊聚会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个人所得税减免中共共产党特别党费的通知》,“特殊党费”通过抗震救灾党组织的党员个人税前扣除。一个
20.远洋运输人员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