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付清后应该提一下。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所支付的所得税是员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如果企业不支付员工的薪水并且员工没有收入,则不可能缴纳所得税。税收有时间限制,如果逾期,则不缴纳税款。
其他省份的雇员的个人税款在取得收入的地方支付。如果在获得收入的地方未付款,请返回注册住所的地方并付款。
法律基础:
《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暂行办法》第二条所有单位或个人,例如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军队,中国的事业单位,个人家庭和个人支付个人应税收入的是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特殊税收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函函[2008] 115号)第3条第(9)款,关于派遣员工代扣代缴税款的问题:如果发送方和用人单位均支付工资,则双方都是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但个人还必须根据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自纳税声明;如果只有一方支付工资,则支付当事人是扣缴义务人。 “付款人的雇主应代扣并支付个人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员工个人税通常在获得收入的地方支付。但是,如果不是在获得收入的地方付款,也可以将其退回进行户口的地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动员工扣缴义务人问题的通知(吉函〔2008〕115号)第三条第(九)项有关规定: ”如果发送方和用人单位均支付工资,且双方均为扣缴义务人,则应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但个人还必须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自纳税声明;
如果只有一方支付工资,则付款方为预扣代理。“付款人的雇主应代扣并缴纳个人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扩展数据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包括四个方面: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开业并获得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维修和其他行业1.经营收入。
(2)个人在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并从事学校运营,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后获得的收入。
(3)从事个体工商生产经营的其他人取得的收入,是指暂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的收入。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获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和公共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从个体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分包和转包中获得的收入,包括个人每月或每月的工资收入和工资。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52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行业跨省和异地工程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问题的公告
为了规范和加强跨省(计划分开的自治区,直辖市和城市,下同)跨省建筑工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现行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1.对在不同地方工作的不同省份的跨省项目的总经理,分包商和经理,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由总承包商和分包商支付-依法承包代扣代缴项目的代扣代缴税款。
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公司雇用劳务人员在全省工作并在不同地方工作。
2.省际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以详细扣除项目工人的工资。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不得批准所有预提详细申报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3.如果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的地方税务机关需要了解不同地点的工程工人的工资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该地方税务机关工程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提供。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单位所在的税务机关不得对其他地方的建筑工人的工资收入进行重复征税。两地税务机关应加强沟通协调,切实保护纳税人权益。
IV。建筑安装行业不同地方的建筑工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五。此公告将于2015年9月1日生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建筑安装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27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