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采用即吃即走的形式,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要按照卡付款,或向个人发行饭票,或按照标准将工资和薪水一起支付,则需要缴税。
员工膳食补充剂也需要包括在总收入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每个个人收入的范围: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该人因任命或受聘而获得的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就业。
(2)劳务报酬是指从事劳务工作的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等,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及其他劳务收入。
(3)手稿报酬是指个人以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和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获得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手稿收入。
扩展配置文件:
(2)该单位没有自助餐厅,员工固定在饭店,公司和饭店将在月底结清账单。支付的费用无需计入员工的工资和缴税;
(3)该单位没有食堂,并向员工提供伙食费。这部分津贴应根据“工资和薪金收入”征收个人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00号法令)第8条,工资和薪金收入是指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和年终加薪就业或就业个人,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就业有关的其他收入。
扩展数据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误进补助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 82号)的规定,国税发[1994] 89号规定:
免税膳食津贴是指金融部门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在城市和郊区工作的个人因生意而无法工作或返回晚餐,并且确实需要外出就餐用餐失败次数,按误食达到了规定的标准。
某些单位以膳食津贴的名义给予雇员的补贴和津贴应纳入当月工资收入中,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内部没有食堂,授予员工的餐费补贴不在上述餐费补贴的范围内,应按“薪金和工资”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