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经营和合伙经营产生的收入:
有两种计算方法:税收审计和审计
第一项:税务审计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支出的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3500元/月。投资者的薪金不能在税前扣除。
2.投资者和他们的家人所产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如果难以将企业生产经营所共有的固定资产与投资者及其家人的生活分担,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具体情况批准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企业生产经营类型数量或比例。
4.企业实际支付给雇员的合理工资支出可以扣除税前。
5.企业分配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费分别在工资和薪金总额的2%,14%和2.5%的标准内扣除。
6.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促销费用中不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15%的部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超出部分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
7.在每个纳税年度中,与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招待费应按其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额的5‰(业务)的年度收入。
8.企业应计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投资者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企业性质为全资。年底后,结算时,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收入=Σ每个企业的营业收入
(2)应税金额=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3)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企业营业收入÷Σ每个企业营业收入
(4)企业应交税费=企业应交税费-企业预付税金
第二种类型:批准的收藏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总收入×应税收入率
=成本费用÷(1-应税收入率)×应税收入率
(1)实施认可税收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将实施审计税法的个体纳税企业和合伙企业变更为核定税法后,应按审计税法确定的年度经营亏损中未弥补的部分。不予赔偿。
(3)由于业务开放,合并,注销或其他原因导致在纳税年度中段运营的个体企业主,独资经营和合伙企业,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运营期较短超过一年。对合伙企业的个人独资投资者和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实际营业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投资者自费的扣除标准,根据实际营业月数,按每月3500元的扣除标准确定。
计算如下:
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的总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减去该年度投资者自身支出的费用
本年度投资者自己的费用扣除额=每月扣除额(3,500元/月)×当年的实际营业月数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