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您需要声明在不处理程序之前(转移之前),您是公司的雇员。当然,您必须进行预提和付款业务。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函[2001] 336号规定,“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家庭旅行费用仅限于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地点及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的住所)每年之间往返运输的费用不超过两次”。
因此,企业应向中国人员报销超出标准的差旅费用,并应将其纳入当月员工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国个人获得的家庭访问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提供家庭探望的交通费用凭证(复印件),该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实际用于家庭探望,并提供年度探望次数和付款标准合理的部分是免税的。
根据国税函[2001] 336号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家庭探望费,仅限于外国人在中国的工作地点和所在地他的家人的身分(包括配偶或父母的住所)“每年两次之间的交通费用不超过两次”。中国管理人员应报销超出标准的家庭旅行费用,并应计入工资和薪金中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1] 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收入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与雇主解除雇佣关系性收入(包括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和用人单位支付的其他补贴)的收入少于前一年雇员的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如果收到的离职津贴超过当地雇员去年平均工资的3倍,该如何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1999〕〕178号如下:
1.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应按“工资收入和薪金收入”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次,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巨大,被解雇的人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没有固定收入,因此,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被一个人视为一次获得几个月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并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并按照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法的规定。企业中个人工作的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计算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