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赔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员工工伤赔偿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3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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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3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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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取得工伤赔偿是否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员工是否应因一次工伤补贴,一次就业补贴和一次医疗补贴而因工伤而获得工伤赔偿,是否应预扣个人所得税?[答案]《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

第二,来自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的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五,手稿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与工作有关的事故的赔偿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所列的11项收入的范围。它不支付个人所得税,也不需要预扣和支付个人所得税。

工伤赔偿款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关于劳动者工伤保险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40号

财政部门(局),各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免税的利润”工伤保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命令)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免除在工作中受伤的工人及其近亲的个人所得税。

2.本通知第1条中的“工伤保险”一词包括工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贴,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津贴。 ”(国务院第586号命令)。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工伤医疗补助,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伤害康复费,辅助设备费,生活护理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丧葬补贴,受抚养人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作死亡补贴获得的亲戚。

3.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2011年1月1日以后征收的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5月3日

员工工伤赔偿要缴个人所得税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动者获得的工伤保险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40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进行监管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有工伤工人获得的工伤保险福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 40

财政部门(局),各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免税的利润”工伤保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命令)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免除在工作中受伤的工人及其近亲的个人所得税。

2.本通知第1条中的“工伤保险”一词包括工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贴,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津贴。 ”(国务院第586号命令)。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工伤医疗补助,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伤害康复费,辅助设备费,生活护理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丧葬补贴,受抚养人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作死亡补贴获得的亲戚。

3.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2011年1月1日以后征收的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