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是管理人员)
借款:行政费用收入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销售员的薪水)
借用:销售费用工资
如果是车间人员的薪水
借:制造成本工资
预缴个人所得税,由于存在特殊的附加,先交个人所得税和年终汇总,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过程如下
1.扣缴和扣缴链接:当扣缴义务人支付居民个人工资,工资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其他四个综合收入时。
2.扣缴和扣缴方式:实行累计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3.结算对象:年度预扣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同的居民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截至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预扣代理依照规定缴纳四项综合收益时,应当实行预扣,代扣,并按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代扣代缴税款。
如果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将带身份证到当地税务厅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在征税时必须向纳税人签发纳税证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出具扣缴,代收税款证明的,由扣缴义务人出具。因此,预扣税和代收凭单是合法的。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签发个人所得税证明,这是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保护100名纳税人权益的具体措施。扣缴义务人执行详细的扣缴义务声明的,纳税人可以到所在地税务局申请签发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在扣缴义务人详细申报后试行税务机关向纳税人签发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公告(国税发〔2005〕8号)。税务机关提议签发个人所得税证明书的,必须提供合法身份证明和有关抵扣(支付)凭证,经税务机关核实后,签发相应期间的个人所得税证明书。以北京地方税为例,自助打印步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