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Zd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0号税务公告)。出台相关政策后,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判断特殊加计扣除的条件和范围,并通过填写报纸质量或电子“特殊加计扣除”的方式将特殊加减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信息表”,或使用后续信息税务机关启动的远程客户端可以通过移动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多种方式方便地处理。
1.纳税人享受儿童教育的额外减免
纳税人需要保留信息以供参考,包括:如果他们的孩子在国外接受一百次教育,则应保留海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海外学习签证和其他用于海外教育的证明文件。
2.纳税人可享受继续教育的额外额外减免
纳税人需要保留供将来参考的材料,包括:如果纳税人接受了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则应保存相关文件。例如职业资格证书。
3.纳税人可享受住房贷款利率的额外额外减免
纳税人需要保留供将来参考的材料,包括:房屋贷款合同,贷款还款凭证和其他材料。
4.纳税人可享受房租的特殊额外减免
纳税人需要保留信息以供参考,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5.纳税人可享受特殊的额外减免来抚养老年人
纳税人需要保留信息以供参考,包括:如果有共同的支持者,书面评估协议和其他需要同意或指定进行评估的材料。
6.纳税人可享受重大疾病的特殊扣除
纳税人需要保留以下信息以供参考,包括:重病患者医疗服务账单的原始或副本以及相关的医疗保险报销账单,或医疗安全部门签发的年度纳税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