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具有相关的减免税优惠,您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查找个人所得税。当前有11个免税项目,3个减税项目和18个临时免税项目。
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通常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
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通常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通过签发行政文件规定的暂时免税。
例如,国债的利息收入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一项免税项目。
个人使用权转让超过5年,家庭生活的唯一收入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通知中指定的临时免税项目。
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提供的个人所得税免税,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的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
(2)国家发行的国家债务和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人员的服务转移费,遣散费和退休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退休金和退休金;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各国使领馆其他人员的收入,应根据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前款的第十条免税规定应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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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条《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2款是指持有财政部发行债券的个人所获得的政府债券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利益;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个人所赚取的利息。
《个人所得税法》第10条第4款第3款是指按照国家统一法规颁发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按照税法规定颁发的院士津贴。国务院的规定和国务院的规定免除其他补贴和免税额。
第11条《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1款第4项涉及福利费,是指根据相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提取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国家规定支付给中国个人的补贴;所谓救济,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文件,法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有:
(14)根据国税函[1997] 087号的规定,征地单位在征地过程中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
(17)根据财税字(1998)061号规定,个人从上市公司股票转让中获得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8)根据国税发(1994)127号和财税字(1998)012号的规定,购买社会福利奖的个人捐赠彩票和体育彩票。个人所得税免征,超过一万元的,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21)根据国税发〔1999〕125号的规定,设立科研机构(指按照《中办办发(1997)号》规定设立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审批机构)。 326),高等学校(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大学,学院和技术学院)以股份或资本比率和其他形式的股权形式将科学技术成果的功能转换给科技人员(科研机构和科研机构需要正式雇员形式的高等教育机构)个人奖励经税务机关审查后,暂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奖励单位或者获奖者应当按照《关于使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股票投资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发发字〔1997〕326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部门。《发行条例》>《实施办法》(国发发字〔1998〕171号)《投资者股票高新技术成果的认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企业登记手续以及工商登记的手续。行政机关评估报告和评估机构技术成果的确认。不提供上述信息的,不得享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优胜者按照出资比例缴纳股利时,对其所得的“利息,股利,股利收入”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获奖者的权益和出资比例应从其所得的“财产转让收入”应税项目中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的原始值为零。
(27)根据(94)财税字020号,国税函发(1996)417号,国税发(197)054号等文件,下列外国人员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外国人以非现金或免税形式获得的合理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和洗衣费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纳税人应在获得上述补贴的次月的下个月进行工资和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税款。首次或上述补贴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发生变化凭证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以确认免税。至于搬迁费,纳税人应提供有效证件,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确定,合理部分应免征税款。
②外国人按照合理标准获得的外国旅行补贴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此类补贴,纳税人应提供差旅费,住宿费凭证或相关计划,以供公司安排商务旅行,主管税务机关应确认免税。
③外国人获得的家庭访问费,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等经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合理部分审查和批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家庭探望费,纳税人应提供家庭探望的交通费用凭证(复印件),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并为家庭探望的实际次数和合理的付款标准提供免税。对于语言培训费和儿童教育费,纳税人应提供在中国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时限证明材料,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查,并通过在中国与中国的儿童教育。语言培训费和儿童教育费以及免税的补贴将给予合理的金额。
④外国人的股利和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利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⑤符合国家规定的薪水收入和外国专家的薪水收入将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28)根据规定,持有B股或海外股票(包括H股)的外国个人将暂时免于从发行B股或海外股票的中国国内企业获得的股息(股息)。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