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告在每月的6号之前完成。它应该是国家减税的日期10日!
消费税(计算方法与增值税销项税相同,只是税率不同)
1.自我生产和自我使用的链接:应税价格的构成=成本×(1 +成本利润比)÷(1-比例税率)
2.委托加工:应税价格的构成=(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3.进口环节:应税价格的构成=(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增值税
应交税费=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销售额=①全价+②超价费用
步骤1:计算销项税:销项税=无税销售×税率
无税销售=有税销售÷(1 + 17%)或(1 + 13%)
第2步:计算进项税:提示:两种类型的扣除额是基于工单的,两种类型的计算额是可扣除的。不能扣除特殊增值税发票,不能扣除17%的增值税发票;购买免税农产品要扣除13%;运费扣除11%
注:小型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扣除进项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 3%)×3%
个人所得税(直接通过公式计算)
1.工资和薪金(不包括五种保险和一笔付款)返回税率表的前三行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每月收入-3500或4800)×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劳务报酬(可能要征收附加税)
(1)应纳税所得额:≤4000应纳税所得额=(每笔收入额为800)×20%
(2)应税收入:> 4000应税金额=每次收入×(1-20%)×20%
应纳税额=每个收入额×(1-20%)×30%-2000
3.手稿报酬(应缴税额可扣除30%,因此实际税率为14%)
(1)每个收入≤4000
应付税款=(每笔收入金额— 800)×20%×(1-30%)
(2)每个收入> 4000
应交税费=(每笔收入)×(1-20%)×20%×(1-30%)
注:计数一次用于发布,打印,一次用于重版,一次用于序列化(意味着获得收入加减一次)。
4.财产转让
应付税费=(总收入-财产合理的税费的原始价值)×20%
5.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每个收入金额×20%
企业所得税(请注意,其中两项不予征税,三项是免税,六项不允许扣除和按比例扣除)
第一步是计算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无增值税)-财务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步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总应税利润,免税收入+不可扣除和比例扣除
第三步是计算公司所得税=应税收入×税率
允许按比例扣除:(计算结果并与金额进行比较,从较低者中扣除)
1.商务招待费:已发生金额×60%但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
2.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销售收入×15%注:(超出部分,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中扣除)
3.三项资金:员工福利费=工资总额×14%
工会费用=工资总额×2%
员工的教育费用=工资总额和工资×2.5%注意:(超出部分可在以后的纳税年度中扣除)
4.慈善捐款支出=利润总额×12%
可以在下个月扣除超额支付的税款,但必须提前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在由税务机关核实后,使用“已付税款,扣除额”列填写可扣除额。但是,如果扣缴义务人在上个月的扣缴申报中报告了更多的收入,则扣缴单位应当书面记录具体情况,并加盖公章给税务机关备案。
管理员在情况说明书上签署意见后,扣缴单位将保留情况说明,相关的申报明细记录(该单位可以在网站上的个人税务明细申报查询中进行查询和打印)以及“个人纳税详细信息补充纳税申报单”“(注:在申报表的“报告不足的收入”列中填写报告过的收入,以“负数”的形式反映出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机关申请抵消了多报的收入。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基本养老金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状态。
特别扣除额,包括儿童教育,继续教育,重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方面的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七条从中国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的收入,可以从已经在国外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抵免额不得超过本条规定的纳税人的海外收入。法应纳税额。
第8条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都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税收调整:
(1)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商业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并降低了该人或其关联方的应纳税额,并且没有正当理由;
(2)由居民个人控制,或由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并在实际税负明显较低,没有合理的业务需求且不得获利的国家(地区)建立的企业应该归因于居民个人分配或减少分配;
(3)实施其他安排且没有合理商业目的并获得不当税收优惠的个人。
税务机关根据前款规定进行税收调整,必要时应补缴税款,并依法增加利息。
第9条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所得税纳税人确定的,缴纳所得税的单位或个人是扣缴义务人。
如果纳税人有中国公民编号,则应使用中国公民编号作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编号的,税务机关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