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方式与个人所得税-支付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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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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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代扣 无个人信息

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未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

1.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代扣未扣减税款但不代扣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追回税款,债务人对未扣除或未收取的应收税款,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内容描述:

公司从个人那里借钱,其本金包括在往来帐户中,支付的利息应包括在财务费用中。但是,税法规定,如果非金融企业从非金融企业借入的利息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则不得在税前扣除。还需要预扣并缴纳个人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3.会计方法:

借用时: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短期贷款

准时产生利息时:

借款:财务费用

贷款: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款:应付利息

贷款:银行存款

应付税款-应付营业税(预扣和付款)

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纳税时: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营业税(预扣和付款)

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当

返回主体时:

借款:其他应付/短期借款

贷款:银行存款

第四步:没有预提税时,您应该去当地的税务大厅自行弥补。罚款将减轻。

个人有所得,支付方是否有义务为其代扣代缴个税

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扣缴暂缴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扣缴。

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缴纳个人应税所得的所有单位或个人,例如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军队,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者,都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人。

前款所指的中国机构不包括在中国和联合国的外国使领馆,以及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其他国际组织。

第三条依照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律义务,必须依法执行。

第二条缴纳个人应税所得的所有单位或个人,例如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军队,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者,都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人。

前款所指的中国机构不包括在中国和联合国的外国使领馆,以及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其他国际组织。

第三条依照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律义务,必须依法执行。

第4条预扣代理人应向个人支付以下收入,并预扣和预扣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

(4)酬金;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VII)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益;

(9)意外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第5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额(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无论纳税人是否是该单位的成员,他们都应扣留并缴纳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