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超过800个兼职工作,则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全日制工作所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合并。也就是说,通过签订正式的法律劳动合同获得的收入为“工资收入”,根据“工资收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报酬收入”是根据个人所得税计算并支付的,不需要合并(可以扣除多个扣除额)。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收入缴纳。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各种待业劳务中获得的收入。适用的比例税率为20%。如果劳务报酬的一次性收入过高,可实行奖金征税。
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每个收入的金额×(1-20%)×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劳务收入的应税收入为:每笔劳务收入减去收入的20%。
扩展数据
来自劳动报酬的特殊项目:
1.来自个人董事职务的董事酬金收入
根据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①在公司任职或受雇时担任公司董事的内部董事,其工作报酬为“薪水,工资”。
②外部董事是指未受雇于公司或未受雇于公司的董事,而从董事酬金中获得的收入为劳动报酬的收入。
2.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并从《个人所得税法》中取得应税所得的在校学生,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从2004年1月20日开始,在商品营销活动中,公司和单位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访问等名义组织具有出色营销业绩的非雇员,以组织旅游活动和旅行免费旅行费用。对个人的营销绩效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以营销人员当期劳动所得的收入的全部支出为基础,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务收入”,并提供上述费用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4.非全日制工作获得的个人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参加由非就业单位组织的表演的演员的报酬应根据“劳务报酬”项目计算和支付;参加单位组织演出的演员的报酬,应以“工资收入“项目税是按月计算的。
演员获得的报酬必须规定移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和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