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消费者从企业收到的个人礼物,按照“附带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企业(单位)代扣代缴。
根据原始凭证的内容,取决于原始凭证是什么。如果原始凭证是一餐,则包括在招待中。原始凭证是礼物,不能入账。还有很多。
“赠送礼物应视为销售”在哪里?您的意思是送给公司资产礼物以将其视为销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产业发展的企业赠送礼物有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50号),企业赠送通讯等礼物。在销售商品(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时购买手机免费电话费,网络接入费或手机购买等,企业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为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量的客户提供额外的提款机会。个人的获胜收入基于“偶然收入”项目。全额税率适用20%的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由赠礼公司代扣代缴。
因此,购物中心以第一形式捐赠的商品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种形式,商场捐赠的商品,应按“附带收入”项目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