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支付个人贷款利息时,无论是劳务费还是其他名称,只要实际支付的是贷款利息,就应当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
《中华民国合同法》第196条规定,贷款合同是指借款人从放款人那里借钱,到期还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想。
个人认为,应根据其他收入(20%)计算预扣税额。
因为普通公司和金融公司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所以不能简单地应用日常运营中发生的经济业务。企业因个人存款而支付给个人的利息不同于个人在银行存款后获得的利息,并且由于计算其他个人收入而要缴纳个人税。
1.支付利息的法律依据是预扣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年修订)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利息收入,股息和股息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来自利息,股息和股息的收入,应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
2.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未缴税款,但未收取税款,则税务机关应追回该税款。来自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处以预扣税额或未预扣税额50%以上且三倍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