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税函〔2002〕629号规定:因参加公司有奖销售活动而收到的礼物所产生的个人收入,应按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赠与收入为实物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支付。进行有价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代扣代缴税款。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偶然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提示:公司代扣并支付您的个人所得税是合理的。您应该为意外收入支付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在促销和展示中赠送礼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50号)第一条:第一条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在促销和展览期间赠送礼物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和折扣销售商品(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2.企业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并在提供礼物的同时提供服务,例如电信公司为个人购买手机保险费,网络访问费或购买手机。3,企业将根据消费积分向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量的个人送礼。除上述情况外,对于其他送礼情况,需要预扣个人礼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