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赁住房属于财产租赁收入:从个人租赁财产获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按以下顺序扣除以下费用(注意顺序):
1.物业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无论目的如何,营业税均按3%的税率减半),城市建设税(7%\ 5%\ 1%),财产税(4%),教育附加费(3%)
2.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如果一次不能扣除,可以在以后扣除)
3.税法扣除标准:800元或20%
5.适用税率:20%;优惠政策:个人以市场价格租用住房,税率为10%。
转让费:
和以前一样,没有引入任何新政策:根据房子是否已有五年历史而定?是唯一的房屋吗?这是第一次买房吗?根据上一个问题,评估价格,面积等,支付方式如下:
1.契税,第一套房:90%(含)以下的1%,90平方米以上的1.5%;第二套房:90%(含)以内的1%,90平方米以上的占2%;%。契约税在2016年发生了变化,具体取决于您所在城市的政策。
2.个人所得税由卖方按全额的1%承担。唯一的抵扣额是,但实际交易是由买方支付的;
3.交易费,4元/平方;
4.转让注册费,人民币80元;
5.认股权证的印花税为5元;
6.营业税少于2年,面积大于144,卖方支付5.6%的税款,普通房屋可以在2年后减免。2016.5.1之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两年内:应交增值税=增值销售额×征收率房子在您的手中已增值,房东负责增值部分* 5%(在某些地区,按5.6%的税率执行),这是应缴增值税。2年后免征增值税。
1。已支付住宅装修费用。纳税人可以提供统一的税款发票以支付装修费用,并在发票上列出付款人的名称以及将要转让的财产的所有人。扣除额应符合以下规则:购置公共住房,经济适用房:扣除额上限为房屋原始价值的15%;产品房和其他住所:扣除上限较高,为房屋原价的10%。
纳税人最初购置的房屋是装饰房,也就是说,如果合同规定该房间的价格包括装饰费(铺地板,配有卫生洁具,厨具等),装饰费不得再次扣除。
2。已支付的住宅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抵押贷款购房的,应当在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中扣除实际支付给借款银行的房屋贷款利息。
3。根据有关规定和惯例缴纳的纳税人手续费和公证费,应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有用确认书予以抵扣。
国税发[2007] 33号书第5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在计入因住宅转让而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装修费用收入:
1。纳税人提供的装修费用证明不是有用的发票;
2。发票上注明的付款人姓名与房屋所有人或财产共同拥有人的姓名不符;
3。发票由建材市场和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开具,未附购买产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