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未偿赠品和房地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 144号
2)关于加强个人将获得的国外房地产销售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管理
受赠人无偿获得捐赠人捐赠的不动产,并再次转让该不动产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从收取的税款和相关合理费用中扣除财产转让收入捐赠和转移房屋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以适用税率20%计算并计算。
在计算个人收取的个人财产的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批准收取,必须根据税法收取
个人所得税征收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的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薪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对于免费礼物,受益人将根据意外收入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小李接受的20万元需缴纳20%的个人税。
根据自2009年5月25日起实施的财税[2009] 78号的规定,下列情形房屋的财产权是免费给予的,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免费授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外孙,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的所有者免费将房屋产权捐赠给承担直接支持或支持义务的看护人或支持者;
(3)如果房屋产权人去世,则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合法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