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时,借款以支付员工补偿金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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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个人承诺而不是单位承诺,则在支付薪水时已征税,
借款:行政费用/薪金
贷款:应付税款/预扣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交税时,请借:应交税款/预扣个人所得税
首先,我认为您编译的条目有问题。正确的条目如下:
应计薪水的会计分录:
借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员工薪酬-工资总额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总额
支付薪水后的会计分录:
借款:员工应付薪金总额
贷款: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支付)
其他应收款-应急基金(个人付款的一部分)
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存款
用于社会保障的会计分录:
借款: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社会保险(由企业支付)
销售费用/行政费用-应急基金(企业付款)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部分由个人支付)
这样,个人所得税不需要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过渡,而是直接反映在“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科目中。
不正确,应该是:
1.在累积薪金,社会保障和公积金时:
借:各种费用工资
-社会保障(公司负担)
-公积金(公司负担)
贷款:员工薪酬应付工资
2.支付员工工资:
借款:员工应付薪水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个人负担)
-公积金(个人负担)
3.支付社会保障,公积金和个人税:
借:支付员工薪酬-社会保障(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