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超过120,000的个人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声明并不意味着重复纳税,而是事后检查高收入群体一年的纳税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自我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
第2条在《个人所得税法》下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纳税申报:
(1)年收入超过人民币120,000元;
(2)在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赚取工资的人;
(3)从中国境外获得;
(4)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获得应税收入;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根据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年收入在十二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论所得收入是否已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纳税。年底后,应将纳税申报表提交主管税务机关。
8.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应在哪里申报?
答案:(1)如果在中国有单位或雇员,他们应向单位或雇员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如果在中国境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在职或受雇的单位,则应选择并定期向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中国没有职位或受雇单位,年收入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或“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以下简称“统称为生产(营业收入),向实际业务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4)如果中国没有办公室或就业单位,并且年收入项目中没有生产或营业收入,则应向户口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如果在中国有户口登记,但户口所在地与中国的惯常居住地不一致,则选择申报单并将其固定在其中一个地方的主管税务机关。如果在中国没有户口,应向中国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是指负责的地区税务局(税务局)。常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口所在地并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
9.年收入超过12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是否必须向税务服务机构报告?
答案:有多种申报方法可供选择:纳税人可以直接到地区地方税务局的税务服务办公室(税务局),或者他们可以使用Internet申报和邮政申报方法(邮戳日期为实际声明日期),您还可以委托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或其他机构为您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