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外,以任何货币或商品支付的其他工资和福利均需缴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3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免税额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根据税法第4条第3项提及的国家统一法规颁发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按照国务院规定发行,院士津贴,高级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和津贴。
因为支付给员工的餐费的单位补贴不在规定的免税范围之内,因此必须将其与工资结合起来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错配补贴范围确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 82号:
Guo Shui Fa [1994]第89号规定,免税膳食补贴是指因业务在城市和郊区工作的个人无法工作或返回晚餐而需要外出就餐。,根据实际用餐次数的错误,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用餐错误的费用。某些单位以伙食费名义给予职工的补贴和津贴,应当纳入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并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
因此,如果您的公司向所有人支付膳食津贴和补贴,则应将其纳入当月的工资和工资收入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张三是否纳税,应按照本文件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费范围的通知》规定,以下三项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的范围,应当纳入纳税人的薪金和收入中。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收入:基地提供的福利费,各种补贴以及以工会资金支付给个人的补贴; (二)从福利费,工会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每个人都有补贴和补贴; 3.个人购买单位不是用于暂时生活困难的补贴的支出,例如汽车,房屋和计算机。
因此,小张公司的员工现金补贴是一项免税的福利费,应将其纳入员工的月薪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关于本单位以伙食费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和津贴,市,地方税务局表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涉外食品消费税的通知》。粮食补贴的范围(财税字[1995] 082号)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的规定,免税膳食补贴是指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因商业活动在城市和郊区工作的个人不能工作或回到晚餐,确实需要出去吃饭缺餐的实际数量,按规定标准收取的缺餐费。某些单位以缺餐补贴的名义给予职工的补贴和津贴,应纳入当月工资和薪金,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对企业所有雇员和具有福利性质的饭菜,应征税,对根据规定产生的饭菜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