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中的特殊税收减免特别税收是指2019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证书。以前的证书似乎没有计算在内。
法律专业资格与减免税没有直接关系。个人减税与个人收入有关,这是扣除的基础。
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个人附加扣除的类型和标准如下:
1.儿童教育:1000元/月/儿童;{2}继续教育:400元/月/人或3600元;
3.大病医疗:15,000 <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开支≤80,000(此期间的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
4.抵押利息:人民币1000元/月(最多240个月);
5.房屋租金:1500元/月或1100元/月或800元/月;
6.抚养老人: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20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