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工资在内,超过应纳税额的,应当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计算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再就业由个人扣除扣除《所得税法》规定的支出标准后,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休人员再就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公告)该年的第27号法案)规定,“退休人员再就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雇员和雇主已签订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劳动合同(协议),并且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佣关系和雇佣关系;
2.如果受雇人员因请假,病假,休假等原因而不能上班,则仍享有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雇主负责组织就业人员的工作晋升和职称评估。
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取得的收入,在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标准后,应当按照“薪金所得”的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7款规定: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向干部和职工结算的支出,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退休生活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一个
除了按照规定收取退休工资或退休金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从原始工作单位获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也不符合免税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休工资,退休工资,退休生活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应扣除退休人员从原单位获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从扣除费用的标准上,按照“工资,“薪income收入”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计算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答复”
非全日制工作所得的个人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就业后所得的收入,应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中扣除,并以“工资“收入”应税项目支付个人所得税。一个
所指的“退休人员再就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3.雇员享有与该单位其他正式雇员相同的福利,培训和其他福利;
4.雇主负责组织雇员的工作晋升和职称评估。
生育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8号)文件:生育妇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生育保险方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津贴以及具有生育保险性质的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超出上述范围的津贴和补贴应与当月的工资薪金结合起来,以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暖气津贴单位报销的取暖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北京地方税2017-03-02)
在相关文件中,没有关于取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因此,公司必须结合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来计算和缴纳税款,以发放取暖补贴和为员工偿还取暖费。
生活补贴
企业是否根据生活需要向员工提供统一的价格补贴,以代扣并支付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江苏省地方税2017-8-3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生活补助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生活补助是指因某些特殊事件或其他原因而纳税人或其家人。原因该国的正常生活有一定的困难,公司的工作单位根据国家规定,从留存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给予生活困难的临时补助。
以下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的范围,应将其纳入纳税人的工资和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收入中: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的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
2.所有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基金中支付给单位雇员的补贴;
3.对于个人购买的汽车,房屋,计算机等单位购买的产品,不是临时生活困难的补贴。因此,企业从单位福利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补贴和补贴,不包括在上述文件规定的福利费范围内,应与当月工资,税金的收入相结合。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毒伤害补贴
企业是否可以在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向特殊工作类型的雇员支付特殊的毒伤补贴?(江苏省地方税2017-05-27)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依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是指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高级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津贴和津贴。因此,企业向特殊工作人员发放的毒药伤害补贴不在上述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和津贴的范围之内,有必要结合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和当月的工资收入。
带薪年假津贴
因为没有休带薪年假,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才能从公司获得补贴?(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2月14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第1款的规定,工资和薪金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长,劳动红利,等等与任期或就业有关的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因此,因未领取带薪年假而从其受雇单位获得补贴的个人应与他们的工资收入合并起来,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国配偶机票补贴
外籍雇员的配偶来中国探亲。公司可以为其配偶偿还机票吗?
(江苏省地方税局2017年2月14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的规定,以下所得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所得税:(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际报销的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和洗衣费。(二)外国人按照合理标准获得的国内外旅行补贴。(3)外国人获得的家庭探望费,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等,应由地方税务机关审查并批准为合理部分。(八)外国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利和股利。因此,企业对外籍雇员的配偶的机票补偿不在上述文件规定的免税范围内,应将补偿的工资收入和当月的工资收入合计以扣留个人收入税。
职业考试培训费补贴
员工获得的所有权证书将用于公司的运营。企业报销职工的职称培训费。企业是否为员工退还职业测试培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江苏省地方税2017-02-0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00号令)第8条第1款的规定,工资是指工资,薪水,奖金,年终工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就业或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因此,企业报销职工应得的职称考试培训费,应与职工当月工资和所得工资相结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