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包装中取出Iphone并随身携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入境居民若携带个人介绍的物品出境自用,总价值不足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人民币)。 ,海关将放行免税。品种限于自用和合理数量,但国家规定的烟草制品,酒类制品和二十种商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征税。海关将自用进口的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货物用于自用时,海关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进口税率表》和《旅客行李入境及个人邮政支付价格》。清单”。进口商品的个人使用要征税,而密不可分的单个物品要全额征税。
如果您在清关期间遇到问题,也可以直接拨打12360服务热线。
由于总价超过了5,000,海关认为这是应纳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