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资和扣除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银行存货
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雇主为雇员纳税,则应将雇员获得的免税收入转换为含税收入,以计算预扣所得税和预扣所得税
应税收入=(不包括税收收入费用扣除标准-快速计算扣除额)/ 1个税率(此处的税率是对应于免税范围的税率)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适用税率(此税率是与含税收入相对应的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如果某人的免税收入为4000
应税收入=(4000-2000-125)/1-15%=2205.88(根据旧税法计算)
应付税费= 2205.88 * 15%-125 = 205.88
这样,您可以将免税税额,社会保障费用等添加到免税价格中,计算含税价格并将其计入工资表中。含税价格为2205.88 + 2000 = 4205.88 * 15%-125 = 205.88您的薪水表可以完成4205.88。
您是否已将个人所得税扣减给当地税务局?您是否申请退税?
如果仅扣除个人所得税,则不会支付给当地税务局。那你认为必须完成
借款:应付工资
贷款:现金
其他应付款保险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应急基金
交货:借款:其他应付款
贷款:银行存款
如果您提及更多,只需将提及的税款退还给提及的人。
借用;其他应付款
贷款:应付工资
贷款:其他应付款-XX
还在还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XX
如果款项已经支付给当地税务局,并且正在申请退税,则您还必须过帐该帐户
借款:其他应收款-地方税
贷款: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收到了本地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收款当地税收
去派对
该公司承担不扣减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单,但只会增加应付款基数并增加税额。会计程序仍在
贷款:其他预扣款的社会保障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明确规定:
(1)单位或个人(雇主)为纳税人纳税,其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为:
应税收入=(不包括税收金额-费用扣除标准-快速计算扣除)÷(1-税率)
如果税率表中未包含税率,并且税率对应于税率差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是与税率表相对应的税率。
(2)单位或个人(雇主)为纳税人支付部分税款,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为:
的应税收入=(所得税,不包括雇主的费用减免标准-快速计算扣除率×负担比率)÷(1-税率×负担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