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税制主要问题分析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仍然不合理,不利于调整收入差距
中国1980年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和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操作过程中还暴露出一些问题,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您可以使用以下中国个人所得税计算机来计算税额:中国个人所得税计算机注意: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调整为3500元人民币。合同将说明该合同是按照该国家/地区的法律制定的,而不是中文或英文。如果不是,则取决于签名和结论的位置。至于是否缴纳中国税,取决于收入是否符合征收全部中国个人税的条件,与合同是否以中文订立无关。==
较早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的富人约占总人口的20%,但他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到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10%。经济学家说,富裕的中国人的税收负担是世界上最轻的。此前,《福布斯》发布了“ 2005年全球税收负担指数”,称中国的税收负担位居世界第二。就是说,我们的工人阶级承担着大部分税,但对社会不负责,却承担着社会的责任。富人享有整个社会的资源和利益,却没有什么义务。工人阶级是我们社会的骨干和福祉,但实际上却是相反。政府和个人都是非常有利可图的。这是我们社会扭曲和价值取向的逐步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文)
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第一修正案
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第二修正案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第三项修正案)
第1条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个人,应根据本法的规定,对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没有住所,没有在中国居住或没有住所并且在中国居住少于一年的个人,应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2条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收入;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 (四)劳动报酬收入;
五,稿酬;
六。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七。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十。意外收入;
XI。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第3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对于工资和薪金,应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应为5%至45%(附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附税率表) )。
3.对于稿件的报酬,采用成比例的税率,税率为20%,税率降低30%。
第四,劳务收入应按比例税率缴纳20%的税率。一次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优惠收入,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
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方面的奖项保护等;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六。士兵的服务调动和遣散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收入; (九)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的免税收入;
十,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由严重的自然灾害引起的任何重大损失;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
第6条应税收入的计算:
1.工资性收入是从每月1600元的支出中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来自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的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必要的支出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4.对于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的,降低100%第二十笔费用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收入,指扣除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后的财产转让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每个收入的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个人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收入的一部分。对于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中国赚取工资和薪金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有住所并在中国境外赚取工资和薪水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汇率来确定。变更确定附加抵扣额,附加抵扣额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确定。
第七条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应从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国外支付的个人所得税额。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纳税人的海外收入按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8条对于个人所得税,以收入为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数额,工资或者薪金所得是在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的,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或者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下,由纳税人处理。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代扣代缴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全部代扣代缴申报。
第9条代扣代缴人代扣代缴的每月税款和纳税人应自行申报的每月应纳税款,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支付给国库,并将纳税申报单提交税务机关表。
工资的应付税款是按月计算的,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将税款支付给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收入应缴纳的税款可以每年计算,每月预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营业收入税按年计算,并按月预缴。纳税人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提前付款。,多退少退。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应缴纳的税款,应按年度计算,纳税义务人应在年底后30天内缴纳国库款,并向税务部门。纳税人一年内从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取得收入的,应当在取得各项收入后的七日内预缴。付款应在年底后的三个月内结清。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在年底后的30天内将应付税款支付给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
第十条各项收入的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外币收入,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汇率兑换为人民币并支付。
第11条应根据预扣税款向预扣代理支付2%的手续费。
第十二条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间和方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15条本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回答者于2005-10-30 13:01:41修改了此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