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应区分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并实行不同的税收待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694号文件的规定,在计算个人月薪和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扣除企业年金的个人缴款部分。由于企业通常会从员工的个人工资中扣减企业年金中的个人供款,
因此,第694号文件规定,企业在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年金的个人缴款部分。换句话说,对于企业年金中的个人供款,没有优惠的税收政策。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抵扣额时,要限制支付基础和支付比例。此外,实际付款金额和限制金额应为两者中的较低者。
案件
在2014年1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A单元的数据如下:
(2)个人年金扣除额是根据员工当年月薪的2%计算的,并按月计入公司年金个人帐户。
问题:无论其他情况如何,王金,中王和小王在2014年1月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计算如下:
2。这三个人是按照2014年1月工资的2%的标准计算的,雇员企业年金的个人帐户中扣除的金额为:
小王:6000×2%= 120(元),如果不超过扣除额,可以根据事实进行扣除。
3.计算三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小王:(6000-120-3500)×10%-105 = 133(元)。
根据《关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 103号):“(一)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以被单位雇用或雇用的所有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计入个人账户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3)年金单位缴款和个人缴费超出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条规定的标准的,应计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应按计算的。设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税款,并将税款申报并发放给主管税务机关。
(4)企业年金的个人年金的计税基础为上一年的平均月薪。平均月薪是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总薪资统计中的项目计算的。平均月薪超过雇员所在城市上一年所在城市雇员平均月薪300%的部分,不包括在个人缴费的税基中。职业年金的个人缴费工资的税基是雇员的岗位工资和薪级表工资之和。雇员职位的薪资和薪级表中超过雇员所在城市上一年所在城市的雇员平均月薪的300%的部分,不包括在个人缴费的税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