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反映出中国税法体系对税收法律关系的含糊不清,特别是纳税人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换句话说,在快速的经济改革中,国家的税收权和市场私有权尚未找到新的平衡点。它反映在税收筹划的新兴市场产品中。这也涉及经典税法理论中永恒的话题:国家税收优先权以及私法交易安全性的调整和平衡-“承认税收优先权的原因是,税收是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的资金。服务。强大的公益性质;但是,如果在私法中过分强调税收索赔而不是补偿,这也可能破坏交易安全。 ”本文将不对税权与私权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分析和讨论,但是我想说的是,两者之间不断变化的关系在一定时期内绝对不会影响该国的税法。稳定性;而《基本税法》缺乏对某些最基本的税法概念和原则的法律定义,将不可避免地使该国的税收政策缺乏骨干力量,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经济一体化。国际经济,并且还将进行税收筹划之类的工作新事物在融入经济生活的过程中面临许多困难。正如学者所说,毕竟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税收大国,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更多地是建立在税收的基础上,税收对人民权利和义务的影响变得越来越重要。这就要求国家的税法要更加完整,公正和中立,以适应时代的变化,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的权利;这就要求在税法中研究税法要与时俱进和征税国的到来。为税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
税收筹划的特征
1.合法性。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体现在其活动中。税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旨在调整国家和纳税人在其权利和义务的税收方面的关系。它是国家和纳税人依法征税的行为准则。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原则,国家税收必须具有法定基础,纳税人仅需按照税收法律的规定缴纳应缴税款。当纳税人根据税法制定多种税收计划时,根据法定的最低税收权利,根据资本市场中人们的自利行为原则选择税负较低的计划来实施是无可厚非的。这种权利,纳税人无需超越法律承担国家税。
2.规划。由于纳税人的税负在实际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产生,例如在实现或分配净收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出售房地产后缴纳营业税,因此,滞后使得税收筹划成为可能。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有权通过对纳税人,纳税人,税基和税率制定不同的法规来指导纳税人采取政府主导的行为。在做出决定之前,纳税人可以阐明国家的立法意图,设计多种税收方案,比较各种税收方案的不同税收负担,并选择一种可以使企业的整体效率最大化的方案。
3.目的。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减少税收支出。为了减少税收支出,公司可以选择降低税收负担,其次,他们可以延迟纳税。无论使用哪种方法,其结果都是节省税收成本以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这将有助于公司获得成本优势,使公司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并实现长期利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