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六条第6款规定:“个人转让已用于超过五年,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途从房屋中获得的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个人销售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 278号)第四条,第四条:…对于已经超过5年的使用权转让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收入的个人,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
珠海二手房费用如下: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主。
2.评估费0.5%(评估金额,允许浮动)评估价×不到两年的增值税5.6%,买方;
3.头90个级别的契税评估金额为1%,90-140个级别为1.5%,超过140个级别或首次为3%,由买方支付。
4.所得税应由卖方按全额的1%缴纳,并且仅扣除两年的住房税。
5.交易费用为6 /平方,双方。
6.工作成本为80元,而买方(印花税为5元)为买方。
7.营业税是卖方支付的5.6%,普通房屋可以减免两年。
根据评估价格,起始价格,土地价格进行计算
契税:第一套:低于90水平的1%
90级至144级,占1.5%
超过144个级别,占3%
第二次购买:不考虑尺寸,为3%
营业税:根据契税发票,在过去五年中没有营业税(要收取的144级余额超过5.61%),但第五笔为全部金额的5.61% :
税:如果五年后只剩下一所房子,就没有个人税。如果不是唯一的(即使在五年后),则为2%(换房为1%)
土地转让费:(房屋置换,购买公共房屋,1%)
评估价格:每个地方都不一样,通常是千分之几
这些是最重要的税收,其他税收很少
2.它不应该在那里
3.首先,契税取决于您是第二购买者还是3%。二是不能用37万元计算。应该根据评估或土地价格来计算。
我会根据最高的契税和交易价格(370,000)为您计算
契税:370,000 * 1%= 3700
营业税:五年不收取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房子是否要变,请阅读上面的卡片
而且,契税应由房东支付,但是现在许多房东不支付,买方支付,某些地方已经成为潜规则。
好的,结束了,很累......,要点,哈哈
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纳税。但是到20%。但是,自2001年1月1日起,从个人出租房屋获得的收入已按10%的税率征税。 2008年(财税[2008] 24号)重申,个人租赁住房收入减少了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出租房屋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在计算房屋的租金收入时,还必须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其他税金,维修费和法定扣除额。
1.您可以扣除在租房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金(例如营业税)和教育附加费;
2.在提供由出租人承担的出租房屋的实际修理费用的证明之后(每月扣除一次,以800元为限,如果一次还没有扣除,则可以扣除下一次扣除,直到扣除为止)完成了),
3.然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月租金收入不超过800元的标准(扣除4000元)和扣除的标准。超过4,000元人民币的费用为20%。之后,剩下的就是应税收入。
4.应纳税所得额×10%=个人租赁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为了方便计算,收款公司还采用了一种验证收款率的方法,该方法直接根据租金收入的总价计算得出。